公告日期:2019-07-09
公告编号:2019-023
证券代码:833292 证券简称:泰然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泰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
对山东泰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山东泰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7月9日
生效日期:2019年7月5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山东泰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然科技”或“公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一、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且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为关联方担保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重大诉讼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股份被冻结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19-023
一、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且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17年6月至2018年9月,公司向东营正和木业有限公司等关联方转款合计6,626.97万元,形成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对上述关联资金往来,公司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为关联方担保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16年度,公司为广饶德联商贸有限公司等两家关联公司合计金额为6,5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重大诉讼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因向中国建设银行的贷款2,000万元逾期未偿还,被中国建设银行提起诉讼,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股份被冻结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泰然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1,085万股股份于2018年7月、2019年3月被司法冻结,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令第9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公告编号:2019-023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违规事实,公司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公司将以此为戒,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规范意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出现。(二)整改情况
一、针对“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且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制定了如下整改措施:
(1)对相关事项进行补充审议并披露;
(2)山东泰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然集团”)所控制的下属企业挪用公司募集资金6,626.97万元,由东营正和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木业”)与各占用方签署三方协议,正和木业归还各方所占用的资金,其中用货币资金偿还1,320万元,用银行承兑汇票偿还180万元,用正和木业产成品中高密度纤维板偿还5,126.97万元(产品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
(3)归还期限
A、2019年6月18日完成正和木业、各占用方与公司偿债合同的签订、存货所有权的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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