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30
公告编号:2022-016
证券代码:833281 证券简称:派诺生物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股权质押概述
(一) 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吉林松宝生物技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9,120,000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27.43%。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7,373,334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1,746,666 股为无限售条
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公司股东赵晓远持有公司股份 4,013,400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5.76%。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4,013,4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
登记。
公司股东马在仁持有公司股份 2,392,000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
公告编号:2022-016
总股本 3.43%。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1,875,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517,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
冻结登记。
(二) 发生本次司法冻结的原因
依据长春二道区法院 2021 年 9 月 7 日(2021)吉 0105 民初 596
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吉林长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告赵尔哲、被告范广兰、被告赵晓远、被告马在仁、被告吉林松宝生物技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偿还 800.00 万本金并支付利息(分段计算利息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承担律师费 37,050.00 元,保全担保费 9,638.00 元,受理费81,555.00 元,保全费 5,000.00 元;对赵晓远持有的本公司股权401.34 万、马在仁持有的本公司股权 239.2 万、吉林松宝生物技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权 1,912.00 万享有质押权,并有权以该质押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2021 年 11
月 30 日依据长春二道区法院(2021)吉 0105 执保 1394 号执行裁定
书,对本公司股东吉林松宝生物技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股权
19,120,000.00 股司法冻结,解冻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30 日;对本
公司股东马在仁名下股权 2,392,000.00 股司法冻结,解冻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30 日;对本公司股东赵晓远名下股权 4,013,400.00 股
司法冻结,解冻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30 日。
公告编号:2022-016
(三) 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影响。
二、 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吉林松宝生物技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2,120,000、31.73%
股份限售情况:7,373,334、10.58%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9,120,000、27.43%
股东姓名(名称):赵晓远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营销总监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4,013,400、5.76%
股份限售情况:0、0.00%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4,013,400、5.76%
股东姓名(名称):马在仁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告编号:2022-016
公司任职:董事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392,000、3.43%
股份限售情况: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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