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15
公告编号:2022-008
证券代码:833281 证券简称:派诺生物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公司原定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
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因疫情影响导致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四章第五节 4.5.1 第(三)项之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之情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
如公司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含 6 月 30 日)仍无法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2-008
二、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影响因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七条之规定,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的,
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若公司未能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前
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5月第一交易日起停牌,直至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后复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可能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
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若公司未能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1 年
年度报告,公司存在被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或者出现第十七条第一项其他情形未改正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首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之后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关情形消除或全国股转公司作出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
本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起停牌,预计将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复牌。
三、 公司为消除终止挂牌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
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22-008
2022-002),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披露了《股票强制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3),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
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4)、2022 年 5 月 18 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 2022-005)、2022 年 6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
挂牌的风险提示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6)。
目前,公司的审计工作正在银行和往来款项函证和记账凭证抽查工作。预计下周完成现场盘点工作和完成审计报告初稿;因审计报告数据尚未最终确定,2021年年报中涉及财务数据披露部分尚未编制,公司正在准备非财务部分内容。
公司将密切关注各往来单位的复工情况,在吉林省疫情缓解后,于第一时间向会计师提供有关资料,协助会计师完成审计,并完成年度报告披露工作。同时,公司部分管理层已进入公司办公并在此住宿,尽快向会计师提供审计所需资料,尽力协调客户、供应商等相关主体,尽快准备函证回函等其他审计所需资料,全力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工作。预计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公司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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