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3-13
公告编号:2017-012
证券代码:833264 证券简称:鹤群机械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鹤群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收购事项概述
浙江鹤群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新昌县宇峰印染机械有限公司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收购新昌县宇峰印染机械有限公司2%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n)上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16-020)及《收购资产公告》(公告号:2016-021)。
二、终止收购事项的说明
在此期间,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手方对接后续工作,并于交易对手方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沟通,但由于在收购事项中的具体问题方面,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收购。
三、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12
2017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关于终止收购新昌县宇峰印染机械有限公司2%股权的议案》,以4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事项。
终止收购股权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于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既定的战略规划。
特此公告。
浙江鹤群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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