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2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33262 证券简称:奥神新材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江苏奥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奥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 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形成书面审核 意见,并由各位监事签字确认,意见如下:
1、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中拟签订的股份认购合同对合同主体、认购数量、 认购价格、认购方式、支付方式、限售期、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发行终止 后的退款及补偿安排、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内 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 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股份认购合同合法有效;
3、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拟与主办券商、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文件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中协 议范本的基本要求,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储存、使用、用途变更、使用管 理、监督及责任追究均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
公告编号:2024-007
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5、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江苏奥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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