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7-1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新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补充反馈意见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〇一五年七月
关于江苏新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补充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出具《关于江苏新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补充反馈意见》(以下简称“《补充反馈意见》”)的要求,江苏新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挂牌公司”)组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相关人员对《补充反馈意见》所列示的问题事项进行认真地分析、讨论、核查。在此基础上,公司和主办券商和出具了《关于江苏新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补充反馈意见的回复》。
特此说明。
目录
1、请公司分别说明报告期内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发生原因、总额、明细、解付情况及未解付金额;................................................................................................4
2、如未解付,请公司说明未解付的原因及依据,并对未解付票据金额对公司财务的影响程度进行分析;............................................................................................7
3、请公司说明对于该等票据融资行为的规范措施及规范的有效性;......8
4、请公司分析采用该等票据融资与采用其他合法融资方式的融资成本的差异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司若不采用该等票据融资方式,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10
5、请主办券商、申报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详细核查,请主办券商、律师对公司是否符合“合法规范经营”的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并详细说明判断依据;......................................................................................................................................12
6、请公司就上述事项做重大事项提示。......19
问题
关于公司票据使用情况。
1、请公司分别说明报告期内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发生原因、总额、明细、解付情况及未解付金额;
【公司回复】
1、发生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仅与关联方常熟市五星化工有限公司之间发生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行为。
公司采用该等票据融资行为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减少多笔、小额银行承兑票据开具申请程序、便于与供应商款项结算、缓解公司资金支付压力。具体流程:通过与关联方常熟市五星化工有限公司虚构交易合同,并以此交易合同与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支行签订《承兑协议》。后续期间,在与供应商发生款项结算时,公司按照《承兑协议》向关联方常熟市五星化工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再由常熟市五星化工有限公司将收到的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供应商,最终完成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款项结算。
2、发生总额
2013年、2014年,公司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需向承兑行提供至少相当于开票金额50%的保证金,敞口部分以抵押、保证方式提供担保。公司已按期解付了2013年、2014年开具的所有银行承兑汇票,未发生逾期支付款项的情形。2015年1月,公司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时按照《承兑协议》向承兑行提供相当于开票金额50%的保证金,敞口部分以抵押、保证方式提供担保。2015年7月10日,公司向承兑行追加了2015年1月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追加保证金为开票金额的50%。截至本补充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为2015年1月开具的无真实交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已向承兑行提供了开票金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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