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2-28
公告编号:2015-008
证券代码:833259 证券简称:新泰材料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江苏新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江苏新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陶惠平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决议如下: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公司股东常熟市新华化工有限公司,发行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含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5元,融资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2,500万元)。具体股票发行方案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股票发行方案》。
2、表决情况: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告编号:2015-008
关联董事陶惠平、窦建华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方可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股票发行工作须向相关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
(2)本次股票发行工作须向相关部门取得所有批复文件手续的办理;
(3)本次股票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变更登记工作;
(4)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2、表决情况: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方可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与本次股票发行对象签订的附生效条件《股票认购合同》。
2、表决情况: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陶惠平、窦建华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方可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因本次股票发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5-008
1、议案内容:
因股票发行引起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需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2、表决情况: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方可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内容:
提议于2016年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江苏新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江苏新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表决情况: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江苏新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信息披露责任人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江苏新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记录》。
江苏新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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