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8
公告编号:2020-018
证券代码:833250 证券简称:瑞科际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瑞科际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 年修订)》(财会[2006]3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06)》(财会[2006]3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2006)》(财会[2006]3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 年修订)》(财会[2014]23 号)相关规定。
(2)财务报表格式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
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相关规定。(2)财务报表格式执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相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0-018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公告编号:2020-018
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进行的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瑞科际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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