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0
公告编号:2024-052
证券代码:833243 证券简称:龙辰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 —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以及《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听取管理层的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关联方无偿提供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徽龙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铜陵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申请贷款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徽龙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铜陵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申请贷款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我们认为:新增关联方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无偿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双凯电子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行申请贷款并接
公告编号:2024-052
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双凯电子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行申请贷款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双凯电子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行申请贷款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我们认为:子公司申请贷款并委托担保公司进行担保,担保公司相应提出反担保要求,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鹏飞、孙泽厚、冉克平
2024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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