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0-10
公告编号:2022-054
证券代码:833240 证券简称:ST 弛达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浙江弛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浙江弛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浙 01 破申 172 号民事裁定书,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挂牌公司出现被法院宣告破产,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由于法院已受理债权人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公司存在可能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因此存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影响因素
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均会影响到公司股票挂牌情况,暂时无法预计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
三、公司为消除终止挂牌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针对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事项,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停牌,并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股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通过浙江移动微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
人会议,会议情况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
公告编号:2022-054
议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5 日 9 时通过“破
产清算系统”微信小程序线上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情况见公司 2022 年7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公司一直在积极商讨和协调并采取措施消除终止挂牌的风险,公司《和解协议(草案)》已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2022 年 8 月 17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浙 01 破 161 号之一
《民事裁定书》: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债务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本案中,弛达公司虽然已被本院裁定破产清算,但其在破产程序中已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和解意向,并向本院提交了《和解协议(草案)》,债权人亦同意和解,故法院认定弛达公司已具备和解条件,依法应裁定破产和解。弛达公司提出的破产和解申请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浙江弛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解。
本裁定自 2022 年 8 月 17 日起生效。
2022 年 8 月 19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浙 01 破 161 号之二
《民事裁定书》: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浙江弛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解协议草案已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该公司的上述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认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九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认可浙江弛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解协议;
二、终止浙江弛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解程序。
本裁定自 2022 年 8 月 19 日起生效。
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管理人根据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和解
协议清偿金额进行划款清偿,公司普通债权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清偿完毕。关于
支付管理人的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管理人已在管理人账户足额预留该款项,等法院审批后,管理人将进行全额划款清偿,截至目前,尚未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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