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7
公告编号:2020-015
证券代码:833214 证券简称:汇乐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东莞汇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 年 9 月 11 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东莞市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借款金额为 300 万元,期限自 2019 年 09 月 11 日至 2020 年 09 月 11 日, 本次
借款由林卫波、叶倩冰、东莞市新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林卫波、叶倩冰、东莞市新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补充确认
关联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半数,因此未对该议案表决,该议案已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东莞市新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东莞市长安镇沙头靖海东路 95 号
公告编号:2020-015
注册地址:东莞市长安镇沙头靖海东路 95 号
企业类型:合伙企业
实际控制人:林卫波
注册资本:212.8 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
关联关系:关联股东
2. 自然人
姓名:林卫波
住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 山东升华成居委临江北路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
3. 自然人
姓名:叶倩冰
住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新兴义和路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担保为公司纯受益行为,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 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9 年 9 月 11 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东莞市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借款金额为 300 万元,期限自 2019 年 09 月 11 日至 2020 年 09 月 11 日, 本次
借款由林卫波、叶倩冰、东莞市新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告编号:2020-015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担保为公司纯受益行为,是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东莞汇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东莞汇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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