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5
公告编号:2019-018
证券代码:833214 证券简称:汇乐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东莞汇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8年7月12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东莞市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万元,期限自2018年07月12日至2019年07月11日,本次借款由林卫波、叶倩冰、东莞市新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8年12月28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00万元,期限自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2月27日,本次借款由林卫波、叶倩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林卫波、叶倩冰、东莞市新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关联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半
数,因此未对该议案表决,该议案已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9-018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东莞市新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东莞市长安镇沙头靖海东路95号
注册地址:东莞市长安镇沙头靖海东路95号
企业类型:合伙企业
实际控制人:林卫波
注册资本:152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
2.自然人
姓名:林卫波
住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山东升华成居委临江北路
3.自然人
姓名:叶倩冰
住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新兴义和路
(二)关联关系
林卫波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57.93%的股份。
叶倩冰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现担任公司董事,持有公司7.54%的股
份。
东莞市新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7.6%的股份,林卫波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告编号:2019-018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担保为公司纯受益行为,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利息,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8年7月12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东莞市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万元,期限自2018年07月12日至2019年07月11
日,本次借款由林卫波、叶倩冰、东莞市新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8年12月28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00万元,期限自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2月
27日,本次借款由林卫波、叶倩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担保为公司纯受益行为,是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六、备查文件目录
东莞汇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东莞汇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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