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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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
二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金证券或辅导机
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汇乐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
工作。现就本期( 2023 年度第一季度)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金证券为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 参与辅导的人员包括:戴光辉、
王展翔、赵学涛、吕文平、曾国鑫、连泽槟、杨万奇、林尚研、赵书娅。
该等人员为国金证券正式员工,均已经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为证券从业人
员,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必要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能够胜任汇乐技术的上市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自 2022年 11月辅导备案以来,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对汇乐技术开展辅导工作。
辅导工作小组通过集中办公、邮件、电话、即时网络通信等方式就辅导工作中的
各项问题与辅导对象及其他中介机构积极沟通协调,开展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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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辅导工作小组进行了尽职调查相关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2、 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虚假;
3、 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
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4、 核查辅导对象在公司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
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 股权结构是否符
合有关规定;
5、继续督促辅导对象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系统的法规知识、证券市场知识培训,
使其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
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
识。 通过集中授课、座谈、组织辅导对象自学和讨论等多种方式继续开展辅导培
训工作, 上述人员已经通过证监局辅导验收考试。
6、辅导工作小组进一步辅导公司梳理业务与技术, 确定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7、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及访谈,了解公司
基本情况、行业模式、前景及公司的经营情况,持续核查公司与主要客户、供应
商交易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异常情况。
8、辅导工作小组制作保荐工作底稿, 进行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材料的撰写。
9、完成股东穿透核查, 拟近期提交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查询申请。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为本期辅导
的专业机构,参与了对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走访工作,以及日常辅导工作。 本期,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更换一名经办律师,由黄可鑫律师变更为辛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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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报告期内,辅导对象存在未为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经辅导工
作小组督促整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辅导对象的员工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缴纳比例均已经达到 95%以上。
( 二) 验资报告
辅导对象历次股本演变中, 第八次(注册资本增至 3,401.0104 万元)、 第九
次(注册资本增至 3,553.8648 万元)、第十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 3,810 万元)
尚未进行验资。
解决措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对上述增资出具验资报告。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 验资复核
辅导对象历次股本演变中,股份公司第六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 2,968.0672
万元)、 第七次增资( 注册资本增至为 3,057.0880 万元) 的验资报告为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广东分所一次出具。
解决措施:为进一步确认公司的注册资本缴纳情况,国金证券提请辅导对象
委托申报会计师对上述增资出具验资复核报告。
2、国有股权设置批复
辅导对象的股东中,常州市金坛区产业创新发展私募基金有限公司系常州市
金坛区人民政府全额间接出资并控制的企业,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属于国有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 36 号)
等相关规定,金坛创新应标注“ SS”(国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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