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迈科技:购买土地使用权新建厂房的公告
翼迈科技资讯
2023-10-27 16: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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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0-27



证券代码:833213 证券简称:翼迈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安徽翼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新建厂房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不超过 800 万元(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的价格购买合肥高新区 BB-3-3 地块(长安路与玉兰大道交口东北侧)土地使用权新建工业厂房,共占地约 24 亩(以实际供地为准),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主要用于建设工业厂房,增加注塑、贴片、大口径水表、电磁流量计等生产线,完善公司生产体系,以保障产品品质和保证新产品快速得到市场反应,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项目总投资预算为 1.5 亿元。此次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具体土地出让面积、实际成交价格、支付方式和支付进度等均以土地出让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约定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购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可以视为日常经营活动,不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管理”。本次购买资产系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发展公司业务产能建设,扩大生产规模,提高行业竞争力,因此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购买资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新建工业厂房的议案》,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通过政府部门组织的“招拍挂”程序,并依据竞拍结果,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所: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西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楼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法定代表人:/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合肥高新区 BB-3-3 地块(长安路与玉兰大道交口东北侧)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没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的资产没有抵押、质押或者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不适用

(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最终成交价格以公司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需要依法履行公平、公正、公开的竞拍程序。公司拟按照市场价及政府指导价进行定价,定价公允。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协议,具体土地出让面积、实际成交价格、支付方式和支付进度等均以土地竞拍结果以及出让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约定为准。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了风险因素,本次交易对公司长期发展将起到积极影响。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需通过“招拍挂”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最终成交价、实际占地面积及取得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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