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4
公司。公司原有股东作为发起人认购公司全部股份。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百事达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东坑长丰工业区 1
号(办公场所),邮政编码:518106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9,754,252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专注热塑性弹性体产业链,和客户一起双赢发展,和员工一起分享发展,最终创新科技服务大众,成为热塑性弹性环保新材料及其应用领域领先的企业。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小型化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研发及销
售;FRP 复合材料、油罐衬里改造技术、油罐清洗生物技术、油气抑制药剂及
技术、油田及炼厂化学助剂,含油污泥及污水环保无害化处理药剂及技术、生物化工产品、环保技术、生物技术、生物阻燃灭火剂、油品储运工程技术、医疗高分子材料、自动化智能机器人、塑胶原料、塑胶制品、电子产品、机械、五金材料、勘探仪器仪表、电线电缆、电子传感器、物探设备及配件的研发、销售、修理更新及租赁等综合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十三条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经营范围的,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无纸化簿记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股票发行前的在册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公司发行的股票没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采用记名方式,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持有股份的情况为:
股份数量
发起人姓名/名称 (股) 持股比例(%) 出资形式
魏东金 1,330 万 70.00 净资产
蔡丽萍 456 万 24.00 净资产
深圳市易合仁创控 114 万 6.00 净资产
股有限公司
合计 1,900 万 100.00 ——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79,754,252 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