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盛电气: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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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9 16: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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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6-19

证券代码:833131 证券简称:久盛电气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通知》等有关规定,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盛电气”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编制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自挂牌以来,公司共完成两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发行方案》及其相关议案,同意向张建华、张水荣、金兴中、王建明、罗才谟、沈金华、徐铭、汤春辉、方纯兵和姚坤方等合计10名自然人定向发行240.10万股股票,价格为每股5元,募集资金合计1,200.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截至 10月 31 日,公司收到认购人缴存的股份认购款



1,200.5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出资进



行了验资,于2015年11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



第650102号)。



董事会后续审查发现,《关于〈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审议该两项议案时关联股东未进行回避表决。基于谨慎考虑, 201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2016年1月13日,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发行方案》及其相关议案,同意向单建明、林丹阳、湖州融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光集团有限公司等合计4名发行对象定向发行12,123,705股股票,价格为每股6.19元,募集资金合计75,045,733.95元。截至2016年8月5日,公司收到认购人缴存的股份认购款75,045,733.9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资,于2016年9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668号)。



2016年10月25日,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根据《股票发行方案》,该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经核查,公司严格按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该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的资金已使用完毕,系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经核查,在该次股票定向发行过程中,公司存在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经主办券商提醒,公司已深刻意识到该行为的不规范之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了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的学习,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也积极参加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主办券商举办的培训,切实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2、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票发行方案》,



该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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