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3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一七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股 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一节 股东......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0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1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5
第五章 董事会......19
第一节 董事......19
第二节 董事会......21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4
第七章 监事会......25
第一节 监事......25
第二节 监事会......2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及利润分配......27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28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28
第十章 通知......29
第一节 通知......29
第二节 公告......30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1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32
第十三章 附则......33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凤路1000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82.4750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因本章程的规定发生纠
纷时,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以及由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规范、稳健、创新。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矿物绝缘(MI)电缆、伴热电缆(HTC)、
矿物绝缘类元器件(含加热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产品的设计、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具体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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