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22
公告编号:2019-005
证券代码:833121 证券简称:伊索股份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上海伊索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19号丽晶阳光大厦2208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1月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明权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向上海银行虹口支行借款500万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付货款,于2019年1月15日与上海银行虹口支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5,000,000.00元,贷款期限为2019
公告编号:2019-005
年1月21日至2020年1月21日,贷款年利率为5.7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银行贷款以王明权、钱莉提供个人保证担保,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根据伊索股份《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伊索股份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为2874万元,该议案借款金额为500万元,超过公司章程约定范围,因此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王明权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议于2019年2月15日上午10点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追认向上海银行虹口支行借款500万元的议案》;
(2)《关于追认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9-005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伊索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伊索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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