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22
公告编号:2019-006
证券代码:833121 证券简称:伊索股份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上海伊索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与上海银行虹口支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5,000,000.00元,贷款期限为2019年1月21日至2020年1月21日。本次银行贷款以王明权、钱莉提供个人保证担保,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王明权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51%的股权。钱莉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明权先生为夫妻关系。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追认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1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明权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王明权
公告编号:2019-006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
2.自然人
姓名:钱莉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
(二)关联关系
王明权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51%的股权。钱莉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明权先生为夫妻关系。因此上述担保行为构成关联性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董事、股东王明权、钱莉(王明权配偶)为公司提供担保,不向公
司收取任何费用,未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与上海银行虹口支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5,000,000.00元,贷款期限为2019年1月21日至2020年1月21日。
本次银行贷款以王明权、钱莉提供个人保证担保,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正常融资担保,关联方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主要用途是为了保证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提供足额的现金流,满足公司财务资金的需求。
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后续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19-006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伊索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伊索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