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5
证券代码::833121 证券简称:伊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3
上海伊索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伊索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2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5名董事,实际出席5名董事。
会议由董事长王明权主持,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 2017
年度审计机构,不再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该议案未涉关联交易,不须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通分行申请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为补充子公司资金流动性,公司子公司南通伊索热能材料有限公司拟以土地【证书编号:皋国用(2011)第82107021号、皋国用(2010)第82107002号】和房产(皋房权证字第116537号、皋房权证字第116538号、皋房权证字第195691号)抵押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00万元借款。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该议案未涉关联交易,不须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补充子公司资金流动性,公司子公司南通伊索热能材料有限公司拟以土地【证书编号:皋国用(2011)第82107021号、皋国用(2010)第82107002号】和房产(皋房权证字第116537号、皋房权证字第116538号、皋房权证字第195691号)抵押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00万元借款,公司全资子公司“如皋乾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明权及其夫人钱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王明权回避
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补充子公司资金流动性,公司子公司南通伊索热能材料有限公司拟以土地【证书编号:皋国用(2011)第82107021号、皋国用(2010)第82107002号】和房产(皋房权证字第116537号、皋房权证字第116538号、皋房权证字第195691号)抵押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00万元借款,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该议案未涉关联交易,不须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8年 1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该议案未涉关联交易,不须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伊索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上海伊索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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