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5-30
公告编号:2016-017
证券代码:833121 证券简称:伊索股份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上海伊索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19号丽晶阳光大厦2208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明权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监事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于2016 年5月13日发出,满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提前15天通知的要求,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伊索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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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6-01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如皋乾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如皋乾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皋乾昊”)拟与柯小红、王姿文、孙媛媛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上海颐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嘉定区宝安公路4229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00元,其中如皋乾昊出资人民币1,74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58.00%,柯小红出资人民币450,000元,占注册资本15%;孙媛媛出资人民币450,000元,占注册资本15%;王姿文出资人民币360,000元,占注册资本12%。上海颐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从事环保能源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低碳)技术转让;环保设备、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的产品设计、销售、安装、维修。本次对外投资存在关联关系:王姿文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朱宗春之配偶;柯小红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伊索热能材料有限公司高管汪永斌之配偶;孙媛媛系本公司董事葛小飞之外甥女。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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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出席股东或授权代表不需回避。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伊索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上海伊索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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