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3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33088 证券简称:泰金精锻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山东泰金精锻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2 年 1 月 5 日,山东泰金精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
金精锻)股东于涛与莱芜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芜高新)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详见山东泰金精锻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和《山东泰金精锻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补充协议的内容
甲方:莱芜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于涛
目标公司:山东泰金精锻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5 日,山东泰金精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泰金精锻”)股东于涛与莱芜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高控股” )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关于<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
双方约定,莱高控股以受让于涛持有泰金精锻 47.2331%股份的方式将其在泰金精锻的 22,747,469.18 元债权转让给于涛。于涛持股比例由 81.5143%变为34.2812%,莱高控股持股比例由 0%变为47.2331%。转让登记分 3 年完成。现就第一年的转让情况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条 基本情况
转让方:于涛
受让方:莱芜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拟转让股份数量:5,706,000股
公告编号:2024-016
每股转让价格:1.72元
本次转让总价:9,814,320元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3786%
转让完成后受让方持股比例:20.3786%
第二条 支出和费用
各方应各自承担其与本协议拟进行的交易有关的成本和费用。
第三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经协议各方另行协商,并就修改、变更事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第四条 股权变更
于涛、泰金精锻应于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协助莱高控股办理完成股权变更手续;如因相关监管机构等非于涛、泰金精锻造成的原因导致无法在30天完成变更,莱高控股同意办理时限可适当延长。
第五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国法律。
2、任何缘于或关于本协议或本协议的解释、违反、终止或有效性的争议、论争或诉求,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 成,可向受让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肆】份,各方各执【贰】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山东泰金精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