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28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33088 证券简称:泰金精锻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山东泰金精锻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第一大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的
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2 年 1 月 5 日,山东泰金精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泰金精锻)第一大股东于涛与莱芜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芜高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莱芜高新以受让于涛持有
泰 金 精 锻 47.2331% 股 份 的 方 式 将 其 在 泰 金 精 锻 的
22,747,469.18 元债权转让给于涛。于涛持股比例由 81.5143%变为 34.2812%,莱芜高新持股比例由 0%变为 47.2331%,莱芜高新成为第一大股东。由于相关人员的工作疏忽,公司未能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 2 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的提示性公告,现予以补充披露,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对延迟披露信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
公告编号:2023-013
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山东泰金精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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