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恩锐通:关于本次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公告
科恩锐通资讯
2017-06-29 18: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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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6-29

公告编号:2017-023



证券代码:833071 证券简称:科恩锐通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青岛科恩锐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利保护措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科恩锐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召开了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6,19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9.97%。同意股数15,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2%;反对股数1,1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38%;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公司将持续推进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公司本次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科恩锐通股票终止挂牌之日 公告编号:2017-023



起一周内,提议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提交由公司回购异议股东股份及减资的提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表决该提案时投赞成票;若公司回购事项无法实现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承担回购义务并有能力回购;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成异议股东的回购应在自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价格将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若因此产生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但是,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股份回购安排未能在承诺届满前实施完成的,则上述承诺逾期自动失效,承诺人有权不再继续履行该承诺(承诺人自愿继续履行的除外)。



特此公告。



青岛科恩锐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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