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14
公告编号:2016-071
证券代码:833071 证券简称:科恩锐通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青岛科恩锐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6年8月8日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答(三)》)(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安排有关部门专人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做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11月13日,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发行股票120万股,发行价格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0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1月27日全部到账,缴存银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奥帆中心支行(账号:5329059510988),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5]001212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于2016年2月4日收到《关于青岛科恩锐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1129号),
公告编号:2016-071
该账户自2015年11月27日至2016年2月4日未发生任何资金收支,公司按照规定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以上募集资金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亦未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尽管以上定向发行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管理,但公司严格按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在取得股转系统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支付货款、费用和职工薪酬,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3,600,0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 3,600,000.00
其中:偿还银行贷款 2,000,000.00
支付货款 592,778.00
支付费用 337,919.73
支付职工薪酬 669,302.27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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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上述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已全部用完,故未单独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均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二)——连续发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青岛科恩锐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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