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833064 证券简称:ST 绿色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绿色空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绿色空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实行有效管理,统一公司信息披露的渠
道和程序,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接受股东和社会监督,维护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法律、 法规和本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信息是指本公司经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
1、 产品信息;
2、 投资信息(包括对外合作等);
3、 经营信息(经营方针、经营计划等);
4、 财务会计信息(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盈利预测);
5、 股东大会情况(通知、公告、决议);
6、 董事会情况(通知、公告、决议等);
7、 监事会情况(通知、公告、决议等);
8、 股权变动情况。(配股、增资);
9、 股东状况(股东变动情况);
10、 本公司涉及的诉讼情况;
11、 对外担保情况;
12、 股权担保情况(是指本公司的股东以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对外质押的情况);
13、 上市申请文件(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14、 重要合同;
15、 本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变化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管理顾问公司等);
16、 关联交易情况;
17、 本公司分红派息情况;
18、 下属公司经营情况。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信息披露是指将本办法规定的信息向给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公开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本办法的规定,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条 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和公正的原则。信息披露的程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六条 信息披露应当遵守本公司保密制度的规定,注意保守本公司的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管理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是本公司信息披露的代表,负责协调和组织本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宜,建立健全有关信息披露制度,参加本公司所有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及时知晓本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有关信息资料。
第八条 证券管理部是本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各项职权。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披露下列信息:
1、 招股说明书和配股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
3、 临时报告;
4、 本公司对外的各种公告;
5、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决议;
6、 应当由董事会秘书披露的其他信息;
应当由董事会秘书披露的信息,本公司内部其他单位不得披露.
第十条 证券管理部是本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各项职权。证券管理部行使下列职权:
1、 协助董事会秘书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2、 负责本公司各单位信息披露的前置审批;
3、 负责本公司各单位信息披露的备案;
4、 根据总裁的授权和决定,依照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和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披露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披露的其他信息
5、 收集、整理本公司各单位报送的信息;
6、 应当由证券管理部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本办法规定的信息披露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告;
2、 招聘启事;
3、 新闻报道;
4、 商业广告;
5、 展览;
6、 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
第十二条 本公司下列情形的信息披露应当经过审批:
1、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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