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3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33041 证券简称:网信安全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武汉网信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或可随时赎回的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授权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
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 资金额度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购买单笔理财产品金额或任意时点未赎回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公告编号:2023-012
1、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最高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单笔理财产品金额或任意时点未赎回总额不超过 3000万元(含 3000 万元)。
(四) 委托理财期限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全体董事表决通过了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针对《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短期或可随时赎回的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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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 272,430,986.94 元,净资产为
51,179,829.94 元,公司本次拟申请委托理财金额 3000 万元,超过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因此,《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较低类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测性。为防范风险,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动向,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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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的正常发展。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网信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武汉网信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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