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21
公告编号:2017-015
证券代码:833029 证券简称:鹏信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鹏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官网(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上发布了《关于 2016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9〕),由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要求权益分派的总股本需要明确具体的时间,本公司现予以更正如下:
一、 更正前内容: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
【2017】33100007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6年 12月 31 日,
浙江鹏信信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 6,506,301.18
元,未分配利润合计 7,150,987.59 元。
现拟以公司股本21,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红股 3 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送转增后的股本将增加至 34,560,000 股。本次股利
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方案实际转股结果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计算结果为准。
公告编号:2017-015
以上分配所涉税款按照《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
得税政 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执行。
二、 更正后内容: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
【2017】33100007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6年 12月 31 日,
浙江鹏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 6,506,301.18 元,
未分配利润合计 7,150,987.59 元。
现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为基数 ,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方案实际转股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计算结果为准。
以上分配所涉税款按照《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
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执行。
三、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7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7年 4
月17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其
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特
此公告。
浙江鹏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17-015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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