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6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33023 证券简称:君瑞恒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珠海君瑞恒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广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珠海君瑞恒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君瑞恒”)的委托,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2024年4月12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粤立信审字[2024]第1001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如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事项段”部分所述:
珠海君瑞恒公司于2020年将负债已挂账3年以上的预收账款4,046,116.72元、应付账款981,266.27元,共计5,027,382.99元核销,计入2020年营业外收入。截止审计报告日,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明上述核销事项的合理性、金额的准确性。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
广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原因:公司于2020年将负债已挂账3年以上的预收账款4,046,116.72元、应付账款 981,266.27元,共计5,027,382.99元核销,计入2020年营业外收入。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管理层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一直未收到该部分供应商或客户的催款通知。由于账龄较长且期间从未出现债权人要求公司支付上述款项及主张行使相关权益的情形,且公司与上述债权人已长期无交易,预计未来支付对应款项或者交付相应货物的可能性极低,款项核销的决策基本是合理的。但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仍会继续采取相关措施积极与上述往来单位进行联系,及时披露最新进
公告编号:2024-016
展情况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广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述保留意见内容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消除审计机构对上述事项的疑惑,控制重大不确定性,化解相关潜在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君瑞恒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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