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0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33023 证券简称:君瑞恒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珠海君瑞恒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珠海君瑞恒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君瑞恒”)的委托,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2023年4月6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亚会审字(2023)第02610081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如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事项段”部分所述:珠海君瑞恒公司于2020年将负债已挂账3年以上的预收账款4,046,116.72元、应付账款981,266.27元,共计5,027,382.99元核销,计入2020年营业外收入。截止审计报告日,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明上述核销事项的合理性、金额的准确性。
监事会对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述内容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相关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该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监事会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相关内容所做的说明均无异议;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进一步与落实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珠海君瑞恒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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