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22
公告编号:2019-013
证券代码:833001 证券简称:ST三江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新疆三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公司股票
作出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终止挂牌事项
新疆三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未能在2019年6月28日前按照规定时间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5.1条第(三)项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出具的《关于终止新疆三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2057号),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挂牌的决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全国股转公司将自2019年7月29日起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二、接受投资者咨询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实验林场八队
公告编号:2019-013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洁,0997-2512168,28018669@qq.com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步曦,18030614667,buxi@cindasc.com
公司终止挂牌后,公司会妥善处理股东合理诉求。主办券商将督促公司办理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公司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有关要求,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新疆三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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