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04
公告编号:2019-006
证券代码:833001 证券简称:ST三江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新疆三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收到执行通知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疆三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收到温宿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15日签发的(2018)新2922执537号《执行通知书》。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规定,公司应及时披露该事项,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予以补充披露,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www.neep.com.cn)披露的《新疆三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执行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公司对上述未及时告知情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严格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对于本次的补充披露,公司向投资者表示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新疆三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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