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7
公告编号:2018-062
证券代码:833001 证券简称:ST三江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新疆三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三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关于对未按期披露
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
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8年9月25日
生效日期:2018年9月19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新疆三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ST三江),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实验林场八队。
陈洁,时任董事长、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女,1986年9月出生。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截止2018年8月31日,新疆三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18-062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对于上述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1、对挂牌公司ST三江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2、对挂牌公司的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陈洁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3、挂牌公司应当在2018年10月31日前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勤勉尽责,确保挂牌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半年度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经营方面没有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财务方面没有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公告编号:2018-062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接受全国股转公司所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
2、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学习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制度、规则,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
3、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充分重视定期报告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股转系统发[2018]2003号
新疆三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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