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2
关于对杭州海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问询函
公司一部问询函【2024】第 013 号
杭州海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海皇科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 年 4 月 1 日,你公司披露的《对外投资的公告》显
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
资的议案》,同意在 2024 年 1 月至 2025 年 12 月内,由公司
滚动使用累计不超过 3,000 万元购买国内金融市场中的金融产品,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不含委托理财、债券逆回购、购买信托、基金等)。
根据你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情况,公司主营业务为通过聚集上下游企业资源,搭建供应链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行业信息咨询、资金支持和优质的饲料原料产品。2021 至 2023年,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分别为 108,698,677.33 元、69,669,296.70 元、84,165,531.35 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67.12%、53.33%、77.20%。
请你公司:
(1)结合主营业务开展情况、日常运营资金需求、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拟开展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的资金来源等,说明你公司已进行和拟进行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行为的
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关于重大交易的审议标准和披露要求,说明你公司对上述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违反上述规定;
(3)按产品分类列示你公司近三年各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购买时间、持有期限、交易金额及余额、投资损益、对手方是否为关联方等情况,说明相关投资决策是否进行充分研究论证,是否有充足的人员配备和投资能力,是否建立了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以及是否存在通过对外投资形式变相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
请2023年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问题(3)发表意见。
请公司收到此函后及时披露,并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 5 个交易日之内将有关说明材料发送至监管员邮箱。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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