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关于解除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公告
法本信息资讯
2018-03-29 16: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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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29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的公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本公司”)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本信息”)于2015年4月20日签订关于平安证券推荐法本信息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挂牌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法本信息于2015年7月27日经本公司推荐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简称:法本信息,股票代码:832999,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本公司对法本信息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自2015年7月27日至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无异议函日止。本公司在担任法本信息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过程中,遵循勤勉尽职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督促及协助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法本信息《公司章程》及法本信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完成信息披露及其他规定工作,对法本信息的信息披露材料进行了充分、审慎核查,勤勉尽责地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



在此期间,法本信息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况,本公司对法本信息进行了数次现场检查,要求其对以上情况进行了补充审议和信息披露、配合监管机构进行整改,并对其进行培训。除以上情况外,法本信息信息披露负责人积极配合持续督导工作,落实主办券商整改意见,就所提供的持续督导相关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等事项进行了承诺。此外,法本信息按时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不存在拖欠持续督导费用的情况。



法本信息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于 2017年 6月 29 日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材料(详见2017-029号公告),并接受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经我公司与法本



信息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续将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法本信息进行持续督导。双方于2018年3月15日签署《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终止持续督导协议》,2018年3月29日公司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终止持续督导协议于该无异议函出具之日正式生效。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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