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8-23
证券代码:832979 证券简称:弘天生物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北京弘润天源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6年8月10日,书面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8月23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安祥女士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5人,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5人,缺席本次董事会决议的董事共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www.neeq.cc)上披露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6-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预计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以及经营情况,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www.neeq.cc)上披露了《关于预计201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其中通过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平台导入客户开展业务,并由其代为收取款项,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2016年1-6月实际发生额为6,215,094.34元。本次会议对该项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补充预计,预计2016年全年通过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的代收款项为1100万元,同时提请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王安祥、金子亿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议案
1.议案内容
(1)原《信息披露制度》第二章第十条:
半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弥补亏损的;(二)拟在下半年进行定向增资的;(三)中国证券业协会认为应当审计的其他情形。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应当注明“未经审计”字样。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若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应说明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若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应披露审计意见全文及公司管理层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现修改为:
半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另有规定的除外。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应当注明“未经审计”字样。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若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应说明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若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应披露审计意见全文及公司管理层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2)原《信息披露制度》第三章第十九条:
信息披露应严格履行下列审核程序:(一)提供信息的部门负责人认真核对相关资料:各部门确保提供材料、数据的及时、准确、完整,相应责任人和部门领导严格审核、签字后,报送董事会;(二)董事会收到材料、数据后,应认真组织相关材料、数据的复核和编制,编制完成后交财务处对其中的财务数据进行全面复核;(三)财务处收到编制材料后,应认真组织、安排人员对其中财务数据的准确、完整等进行复核,其后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董事会;(四)董事会收到复核材料后,交相关领导(董事长、总经理)进行合规性审批后,由董事长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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