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2
公告编号:2023-052
证券代码:832974 证券简称:鲜美种苗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广东鲜美种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回购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持核心岗位技术人员的稳定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计划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促进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3.02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拟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公告编号:2023-052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500,000股,不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4% - 2.09%。
(五)拟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3,020,00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六)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的数量或使用回购资金总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本次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
公告编号:202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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