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司通: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024-001]
卡司通资讯
2024-01-15 16:14:2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1-15


证券代码:832971 证券简称:卡司通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深圳市卡司通展览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 月 5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 月 5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1 月 5 日已立案。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深圳市卡司通展览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屈慧平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贵阳恒大鑫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谦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客户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0 年 8 月 10 日,原被告签订《贵阳恒大珺睿府项目展示区智慧社区展厅
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展厅安装工程服务,合同包干总价款为¥430000 元,被告分四个阶段向原告付款。其后,原告依约完成了全部合同义务。

2020 年 9 月 21 日,被告验收展厅合格,并实际使用了展厅。但被告拒不履
行支付义务。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被告向原告支付涉案合同款项¥430000元,违约金¥8600 元(¥430000元*2%)。上述金额合计¥438600 元。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2024 年 1 月 5 日已立案。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事项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事项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继续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除上述案件外,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仍存在如下诉讼进展情况:
案件一: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深圳市卡司通展览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屈慧平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被告姓名或名称:北明软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李锋

(三)基本案情:

立案号:(2023)粤 0106 民初 4049 号

原告和被告于 2021 年 11 月签署了《南充南高项目合同书》,原告承接被告
的信息技术-探寻人体奥秘工程。合同签署后,原告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及时向被告交付了合同约定的全部软硬件,安装调试完毕后经被告于 2021 年 12月 31 日验收合格。

被告违反合同约定,至今未向原告支付任何款项。原告经多次催要,被告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款项 280,250 元以及逾期违约金(以欠付款项金额为基数,从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一年期贷款利率(即 LPR)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及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
(四)案件进展情况:

2024 年 1 月 3 日已判决,判决如下:

一、被告北明软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卡司通展览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款项 280250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
28025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2 月 6 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一年期贷款利率)。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5504 元,保全费 1921 元,由被告北明软件有限公司负担。

案件二: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深圳市卡司通展览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屈慧平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被告姓名或名称:哈尔滨市华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赵严

(三)基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