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7
公告编号:2023-077
证券代码:832971 证券简称:卡司通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深圳市卡司通展览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修订版)
股权激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本次定向回购股份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的规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公司可以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 司申请办理定向回购:
(一)挂牌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包括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发行对象对 标的资产有业绩承诺,因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挂牌公司根据相关回购条款回购 发行对象所持股份;
(二)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行使权益的条件有特别规定(如 服务期限、工作业绩等),因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如激励对象提前离职、业绩未 达标等)、发生终止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情形的,挂牌公司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 规定,回购激励对象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
(三)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或审批同意的其他情形。 相关回购条款是指在已公开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股票发行方案、股票发行情况报
公告编号:2023-077
告书、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相关文件中载明的 触发回购情形的相关条款。”
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并拟
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向 21 名激励对象
授予总计 2,548,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2 元/股。2022 年 2 月 18 日,上述
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根据《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以 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后终止 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经与激励对象充分沟通后,公司管理 层审慎论证,拟终止实施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如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实施议案,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终止实 施本激励计划的,公司应在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及时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已授予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三、 回购基本情况
回购对象:详见下表。
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2,388,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3.19%。
回购价格:2.288 元/股、2.2 元/股(离职人员程茂伟、乔宝财、魏庆雨)
回购金额:5,434,704.00 元。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拟注销
拟注销数量 剩余获授股票数 数量占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 量(股) 授予总
量的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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