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31
证券代码:832971 证券简称:卡司通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深圳市卡司通展览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10 月 1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10 月 1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3 年 10 月 11 日已申请强制执行。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深圳市卡司通展览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屈慧平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儋州信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同刚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客户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案号为(2023)琼 97 民终 1001 号的票据追
索权纠纷一案,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已于2023年8月15日生效,但是被执行人迄今未履行付款义务,故申请执行人为维护合法权益,特此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被执行人支付人民币¥427,500 元。
2、被执行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427,500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85%,自 2021 年 11 月 30 日起
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暂计¥30,174.38 元)。
3、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427,500 元为基数,按
照 0.175/日的利率,自判决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2023 年 8 月 25 日)起计算
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暂计¥2,019.94 元]。
以上暂合计¥459,694.32 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玖仟陆佰玖拾肆元叁角贰分)。
4、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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