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832966 证券简称:道尔智控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市道尔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道尔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深圳市道尔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道尔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2.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3.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必要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5.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三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
(四) 提供担保;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 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二) 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 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四) 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五)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六)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七)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者证券监管机关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 由本制度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 证券监管机关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 本制度第五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 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 证券监管机关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第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 因与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本制度第五条或者第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本制度第五条或者第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第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情况及时告知公司。
公司应当及时将上述关联人情况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备案(如需)。
第三章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与披露
第九条 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偶发性关联交易
日常性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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