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1
证券代码:832941 证券简称:信鸿医疗 主办券商:中投证券
天津信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天津信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天津中成佳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给广东众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000,000.00元。转让后,公司持有天津中成佳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5%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尚未签署交易协议。本次出售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本次交易金额为 200 万元人民币,公司 2016 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 50%:118,159,339.29
50%=59,079,669.65 元。
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总资产额的
30%: 354,917,711.3030%=106,475,313.39 元。
天津中成佳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后的资产总
额5,871,577.37元,负债总额541,559.37元,净资产5,330,018.00
元。无论总资产还是净资产,本次出售均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故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7年 5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天津信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天津中成佳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6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数 0 票。此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广东众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南路93号503房,主要办公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南路93号503房,法定代表人为张伟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200,000.00元,营业执照号为 91440101MA59CM0T71,主营业务为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批发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零售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仓储咨询服务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贸易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为医疗器械、设备、医疗卫生材料及用品提供专业清洗、消毒和灭菌机械设备租赁医疗设备租赁服务医疗设备维修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生物医疗技术研究仪器仪表批发化学试剂和助剂销售(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农药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计算机批发软件批发办公设备耗材批发陶瓷、玻璃器皿批发纯水冷却装置销售专用设备销售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2.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天津中成佳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的股权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华丰路6号
B座4号楼4层
天津中成佳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年 3月 2日,注
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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