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7
公告编号:2017-017
证券代码:832941 证券简称:信鸿医疗 主办券商:中投证券
天津信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小雷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9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4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7-017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16年 8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股票发行方案(修改后)》,因董事陈小雷为本次股票发行对象,陈小雷及其一致行动人朱雪梅、沈燕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人,该议案直接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于 2016年 9月 11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股票发行方案(修改后)》。本次股票发行总计发行股票 410 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3.5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35 万元。截至 2016年 10月 17 日,本次募集资金 1,435 万元全部出资到位。
2016年 11月 21 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勤信验字【2016】第 1143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
验证。
2016年 12月 22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转系统
函〔2016〕9494 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2017年 1月 12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本次
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新增股份于 2017年 1月 13 日起在全国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据此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需做修改,具体修改情况为:
(1)原公司章程第五条:
原文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90 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 万元。
(2)原公司章程第十六条:
公告编号:2017-017
原文为: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590 万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宝融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胡朝杰律师、李雁荣律师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信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天津信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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