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3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津信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投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天津信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鸿医疗”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以下简称“《问答三》”)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信鸿医疗股票于2015年8月3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
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以来,公司进行了两次股票发行,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一次股票发行的基本情况
信鸿医疗先后于2016年1月4日、2016年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天津信鸿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股票发行方案”)。根据《股票发行方案》,公司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900,000股(含5,900,000股),发行价格为3元/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700,000元(含17,700,000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北京执信瀚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小雷、朱雪梅、沈燕、王雪、赵玉杰、关彤、刘宏亮、张雪生、王淼、李秀全、王勇强、魏东睿、赵克富、刘凤龙、张强、张文静、樊小娜、秦鑫、傅巍、乔宇、周翔、刘冠一、胡郁瑄、曹义勇、宋维谊认购了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全部股票,并在《股票发行认购公告》规定期限内将股票认购款项汇入了指定账户,即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山路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天津天山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280460072851的银行账户。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股票认购款的缴付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16】第1011号),确认公司已收到本次股票发行对象缴纳的出资人民币17,700,000元,其中5,9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
公司于2016年2月18日向全国股转系统报送了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备
案文件并于当日获受理。全国股转系统于2016年3月4日出具了《关于天津信
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1946号),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于2016年4月5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2、公司第二次股票发行的基本情况
信鸿医疗于2016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股票发行
方案(修改后)》,因董事陈小雷为本次股票发行对象,陈小雷及其一致行动人朱雪梅、沈燕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该议案直接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于2016年9月11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股票发行方案(修改后)》。本次股票发行总计发行股票41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3.50元,募集资金总额1,435万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陈小雷、天津财富嘉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了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全部股票,并在《股票发行认购公告》规定期限内将股票认购款项汇入了指定账户,即公司在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开立的账号为1736834215的银行账户。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股票认购款的缴付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16】第1143号),确认公司已收到本次股票发行对象缴纳的出资人民币14,350,000元,其中4,1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
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向全国股转系统报送了2016年第二次股票发行备
案文件并于当日获受理。全国股转系统于2016年12月22日出具了《关于天津
信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9494号),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于2017年1月13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二、主办券商主要核查工作
主办券商对公司股票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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