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化工:关联交易公告
东方化工资讯
2017-09-22 16: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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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22

公告编号:2017-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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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2940 证券简称:东方化工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韩

根生、于红霞为支持公司发展,同意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生

产经营需要,无偿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申请

流动资金贷款 1500 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关联方韩根生、于红霞为支持公司发展,拟根据自身财务

状况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提

供担保。由于关联方同意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

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为简化审议程序,拟分别授予上

述关联方在在本年及未来两年内,分别授予韩根生、于红霞为公司提

供的担保额度均为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

在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担保的具体方式以实际发生时各方

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告编号:2017-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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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自 2015 年 7 月 27 日挂牌以来,一直有从河南许昌许都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都农商行”)取得 2000 万

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兼总经理于红

霞女士自 2011 年 3 月起担任许都农商行监事,并于 2016 年 10 月至

今出任许都农商行董事,现公司基于严谨性考虑,认为许都农商行应

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从许都农商行取得银行贷款也应认定为关联

交易,故为确保公司相关审议批准流程的合规严谨,特对公司上述从

许都农商行取得贷款事项按照关联交易相关规则进行审议确认。同

时,由于取得银行贷款构成的关联交易事项与其他类型关联交易不

同,为简化审议程序,提高效率,拟同意公司在本年剩余时间及未来

3 年内,公司从许都农商行取得银行贷款相关事宜均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正常取得银行贷款相关规章制度流程进行审议批准,不再重复按

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韩根生、于红霞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根生、于红

霞是夫妻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韩根生先生、于红霞女士在上述议案表决中

进行了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尚需经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7-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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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韩根生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 - -于红霞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 - -(二)关联关系

韩根生、于红霞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根生、于红

霞是夫妻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关联方韩根生、于红霞为支持公司发展,同意根据自身财

务状况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无偿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许昌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1500 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

2.由于关联方同意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

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为简化审议程序,拟分别授予韩

根生、于红霞在本年及未来两年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均为不超

过 2 亿元人民币,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在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担保的具体方式以实际发生时各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兼总经理于红霞女士自 2011 年 3

月起担任许都农商行监事,并于 2016 年 10 月至今出任董事,现公司

基于严谨性考虑,认为许都农商行应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从许都

农商行取得银行贷款也应认定为关联交易,故为确保公司相关审议批

公告编号:2017-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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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流程的合规严谨,特对公司上述从许都农商行取得 2000 万元贷款

事项按照关联交易相关规则进行审议确认。同时,由于取得银行贷款

构成的关联交易事项与其他类型关联交易不同,为简化审议程序,提

高效率,拟同意公司在本年剩余时间及未来 3 年内,公司从许都农商

行取得银行贷款相关事宜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正常取得银行贷款

相关规章制度流程进行审议批准,不再重复按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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