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2-17
公告编码:2020-047
证券代码:832932 证券简称:永恒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控股子公司接受委托贷款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满足辽宁中业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业耐火”)流动资金需求,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大石桥支行(以下简称“丹东银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业耐火贷款。2020年 1 月 16 日,中业耐火与丹东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与《质押合同》,
借款金额人民币 76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6 日起至 2021 年 1 月 15
日止,借款利率按照合同签订前一个工作日所适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加 20 个基点(一个基点为 0.01%)确定。(具体事项以和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上述委托贷款事项未及时履行会议审核及信息披露程序。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
认控股子公司接受委托贷款的议案》,对该委托贷款事项进行了补充追认。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控股子公司接受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公司今后将严格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与完整性。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公告编码:2020-047
特此公告。
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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