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9-10
公告编号:2020-037
证券代码:832932 证券简称:永恒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9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大石桥市有色金属(化工)园区,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权烈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6,7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公告编号:2020-037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无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大石桥支行申请续贷并由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营口大石桥府前路加气母站有限公司与丹东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营口大石桥支行于 2019 年 9 月 21 日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约定借款
期限为 2019 年 9 月 21 日至 2020 年 9 月 18 日,借款金额为 690 万元,借款利
率为固定月利息率 6.25‰;其中,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营口大石桥府前路加气母站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岫岩满族自治县滨河汽车加气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现根据子公司营口大石桥府前路加气母站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大石桥支行申请续贷,贷款额度不超过 700 万元,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为准。
2.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 76,7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涉及关联交易,但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出席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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