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0
公告编号:2022-015
证券代码:832932 证券简称:永恒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营口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营环罚字[2021]第 6087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1 月 25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 月 25 日
作出主体:其他营口市生态环境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环保行政处罚。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擅自开工建设年调和 10 万吨燃料油扩建项目,未投入生产。
公告编号:2022-015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营口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第 1 项的规定,予以罚款人民币柒万叁仟柒佰捌拾叁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自收到营口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已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缴纳罚款,完成了相关整改,并将在后续经营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和业务管控力度,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五、备查文件目录
《营口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营环罚字[2021]第 6087 号)
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