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12-09
公告编号:2015-004
证券代码:832922 证券简称:浙皖中药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安徽亳州浙皖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解除限售公告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亳州浙皖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 12月 0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安徽亳州浙皖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公告编号:2015-003)。经事后审核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原公告中部分内容有误,公司现进行如下更正:
原公告中“一、本批次股票解除限售总体情况。”原文为:
本批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2,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25.00%,可转让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
更正为:
本批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2,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25.00%,可转让时间为2015年12月11日。
公司将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更正后的《安徽亳州浙皖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公告编号:2015-004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安徽亳州浙皖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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