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奥科技:股票发行法律意见书
西奥科技资讯
2016-01-11 18:48:4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6-01-11

广东西奥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法律意见书

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西奥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合法合规的

法律意见书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会展北路东莞会展国际大酒店三楼

电话:(0769)22313111传真:(0769)22502111

广东西奥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法律意见书

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西奥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西奥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西奥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之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4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就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广东西奥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意见书

目录

释义......3

律师声明的事项......4

正文

一、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符合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股票发行的条件......6

二、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关于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的有关规定......6

三、发行过程及结果合法合规......10

四、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合同等法律文件合法合规......13

五、本次发行现有股东优先认购的安排......14

六、本次股票发行涉及的估值调整条款的合法性......15

七、非现金资产认购的情况......15

八、股票认购对象及挂牌公司现有股东中不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15

九、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16

十、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16

十一、结论......17

广东西奥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意见书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述名称分别具有以下含义:



本所、本所律师 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及其经办律师

发行人、公司、西奥指广东西奥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



本次发行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10万股普通股股票

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股票发行方



《股票发行方案》

案》



《发行认购公告》 《广东西奥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股份认购合同》 《广东西奥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合同》

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

《验资报告》

115489号《验资报告》



《公司章程》 《广东西奥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